设立旅行社按步骤成都市温江区办理条件


2025-12-18 09:23:26   13次查看   信息编号:20263402532  举报该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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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内容: 设立旅行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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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描述:

设立旅行社按步骤成都市温江区办理条件;



温江区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审批;



办理温江区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提交;



设立旅行社,简单来说需要走两个主要流程,先是市场监管部门登记,然后市文化和旅游部门审批,申请旅行社经营许可证,必须满足几个硬性条件,比如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,以及存入20万元的质量保证金等。为了方便你了解在成都市温江区办理旅行社审批,从设立条件,申请材料,办理流程和特别提示这四个方面,为你详细梳理。



一、设立温江区旅行社审批条件:



1.主体资格:



须取得企业法人资格,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(认缴制);



法定代表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无违法违规记录。



2.经营场所与设施:



拥有产权或租期不少于1年的固定营业场所(非住宅)满足业务需求。



必备设施包括:2部以上直线固定电话,传真机,复印机,联网计算机(可与旅游管理部门及合作方对接)。



3.人员要求:



至少配备3名持有导游证的专职导游,且导游人员不低于在职员工总数的20%。



经理,计调人员需具备旅行社从业经历或相关专业背景。



4.资金保障:



需存入20万元质量保证金(经营国内及入境旅游业务)或提供等额度的银行保函。



若后续申请出境旅游业务,需增存至120万元。



二、申请温江区旅行社设立材料:



1.基础文件:



设立申请书,企业章程,营业执照副本,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。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。



2.人员证明:



导游资格证书及劳动合同复印件,经理/计调人员履历表。社保证明。



3.资金证明:



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或银行保函。



成都市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审核区域:锦江区,青羊区,金牛区,高新区,高新西区,高新南区,武侯区,成华区,龙泉驿区,青白江区,新都区,温江区,双流区,郫都区,新津区,都江堰市,彭州市,邛崃市,简阳市,金堂县,大邑县,蒲江县,东部新区,天府新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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